突出重点 依法行政 严格管理 务求实效
日前,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下发文件,专事表彰2008年度全省节能工作先进单位,吉林市荣登全省节能工作先进城市一等奖之首。
为全面落实中央调整经济结构,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战略部署,近年来,吉林市在全面推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同时,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以有效节约能源、减少资源浪费为重点,成立了以能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为重点的“吉林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”,并结合我市节能工作实际,制定并印发了《吉林市“十一五”期间及2007年工业节能工作实施方案》、《吉林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合理用能审查实施意见》等一系列政策文件。与此同时,通过积极协调、政策引导、依法行政和入企帮扶等一系列有效措施的实施,促进了全市节能工作的开展。
根据国家新修订颁布的《节约能源法》和省政府对节能工作的新要求,吉林市对工业节能工作进行了调整和补充,组织制定了县(市)区和重点企业的节能工作计划。市政府制定印发了《关于印发吉林市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》、《吉林市建筑节能工作方案》和《吉林市“禁实”工作方案》,对促进全市建筑节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。吉林市农委、市商务局、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也研究制定了本系统节能减排实施方案。
为使全市节能工作落到实处,吉林市加大了监督检查工作的力度。市工信局积极组织市节能中心,深入开展了对县(市)区政府和重点耗能工业企业的节能检查。尤其是去年6月以来,由市工信局牵头,市发改委、市统计局和市技术监督局及能源利用监测中心等部门参加,还聘请了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等有关行业专家组成联合检查组,对县(市)区和重点企业的节能工作进行了检查,以此促进县(市)区政府和重点企业节能目标和任务的落实和完成。检查中,针对超耗企业影响全市完成节能目标的现状,要求各县(市)区政府加大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,积极争取国家、省在技术、资金等方面的支持,实现节能降耗目标,并把考核结果将作为县(市)区和重点耗能企业主要领导政绩考核的内容之一。
为准确反映全市节能降耗工作成效,吉林市工信局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了集团式能源统计的管理办法,强化了协作能力的同时,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县(市)区和重点企业节能检查工作,充分有效地发挥了节能专业工作能力。先后完成吉林化纤等水平衡检测18户,吉林炭素公司等电平衡测试10户,完成通钢吉林公司等重点企业能源审计24户,铁合金矿热炉等重点炉窑诊断测试6户,编制吉林镍业等重点企业“十一五”节能规划3户,为企业编制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报告50户。
数据显示:去年,全市规模工业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较2007年下降10%左右。2008年,全市实现GDP1300亿元(现价),万元GDP能耗较2007年下降5.5%,圆满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单位增加值节能目标。